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个体工商户 是食品安全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平时工作。
2、食品安全负责人应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按国家法规规定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有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原则。
3、打造完善内部水平管理规范,贯彻负责人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责任,设置食品安全水平管理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职员(有条件的),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案,同意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培训和指导。
4、食品安全管理职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职员对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对食品从业职员进行有关培训和教育。
从业职员健康管理规范
1、从业职员每年需要进行健康体检并打造健康档案,并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含病毒携带者),活动性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与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疾,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当从业职员出现咳嗽、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隐患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处置食品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不能留长指甲、男同志不能留长胡须,不能在食品经营场合内抽烟吐痰。
食品拿货检查验收规范
1、采购食品时向生产商或供货商索取和查验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水平检查检疫汇报、QS标志、注册商标证等证明文献与购销发票并保留复印件,应加盖其印章,每年查对一次,留存建档,妥善保管,以便工商部门和买家查验。
2、批量采购食品时,开箱检查和抽查食品水平,查验与否霉变、生产日期和保质与否真实;查验食品包装标识与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否有中文标注的食品名字、规格、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预防过期或者马上到期的食品自制加贴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等标志。对无票、无证、手续不全或没办法证明是合法来源的食品予以退回,不予拿货。
3、根据规定打造产品(食品)购货台账,精准记载所进食品的产地、加工厂商、货源、购进日期和数目、供货人名字。
4、从业职员发现不合格食品,需要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汇报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机关,并根据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置。
食品水平自检规范
1、打造健全食品水平平时管理规范,明确水平管理职员和职位职责,使用必要手段保障食品售前水平安全。
2、严格检查食品与否污染、变质、与否超越保质期或者保留期,食品运送、仓储、保管、包装与否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自行测试的重点食品为肉类、蔬菜、水商品等鲜活食品、散装食品、易污染的食品、豆制品、奶制品、饮料等食品。
3、自行测试发既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无合格证食品、劣质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严禁销售。
4、对自行测试的食品水平信息,详细登记,确定为不合格食品,使用对应的控制手段,同步,汇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预防销售。
食品水平承诺规范
1、购进食品时做到:
(一)不从无主体资质的供货单位或个人拿货;
(二)不购进食品水平资质证明不全的食品;
(三)不购进水平不合格食品和有问题的食品;
(四)不购进法律、法规严禁销售的食品;
(五)拿货时查验食品水平及来源,拿货台帐记录详细和真实,拿货凭证和台帐相符;拿货凭证保留不少于两年。
2、销售食品积极开具销货凭证,严格实行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积极配合工商、消协做好消费投诉工作。
3、打造食品预警制,过期或变质食品积极准时下柜销毁,对经有关职能部门鉴别为不合格的食品,准时清理下柜。维持经营场合整洁,营业证照齐全,食品分类寄存摆设整洁有序。
4、发生食品水平问题愿承担如下对应责任:承担公开承诺的社会责任,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对所经营的食品向买家做出水平承诺,并在经营场合显眼的地方张贴。
不合格食品退市条件
1、对下列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清理登记,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汇报。
(一)经测试证明为不合格或感官辨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不洁、有异物、异味的;
(二)“三无”食品,超越保质期或者保留期的;
(三)应检查检疫而未检查检疫,或检查检疫不合格的;
(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五)包装紧急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规定的;
(六)用非食用色素,超原则用食用色素,或添加其他有损害人身安全健康物质的;
(九)其他法律法规严禁上市的。
2、对尚未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或有问题食品认真清理,停止销售该食品,并使用下列手段: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或许致使食品安全风险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汇报。
3、对已售的不合格,食品或有问题的食品,在第一时间向买家追回,或在大众媒体上公布召回、停止食用的公告。
4、对没办法追回、召回的不合格食品或有问题的食品,给买家致使损害的,予以经济赔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对标识不符合规定但可以,食用的食品,退回供货方严格规范。同步汇报行政执法部门并跟踪监督管理。
6、对退市的不合格食品或有问题食品,追溯来源和途径,准时使用强制手段,预防第三销售。
7、在拿货时与商家或生产厂家签订协议,在协议中,应签订供货品质保障对不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条约。
食品拿货查验记录、购销台帐规范
1、打造完善并严格实行食品拿货查验记录、购销台帐规范。拿货查验记录、购进和仓储台帐根据食品品种记载如下内容:
1、名字、商标,规格、数目,批号,生产日期、品质保障期限,生产商,供货单位、送货人,拿货时间、联络 、购货发票等。
2、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水平检查检疫汇报、QS标志和注册商标证,销售发票或凭证等。
3、其他应当记载的内容。
2、在购进食品时应当在索要随货出货的生产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购货凭证的基础上,索要供货商和送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材料,记录送货车牌号及联络 ,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3、发生食品水平事故,根据拿货查验记录,购销台帐或销售凭证等证据资料,追究有关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4、我司拿货查验记录、购销台账保留期限不少于两年。
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策略
1、因食品食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致使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材料、工具,设施等,立即使用封存等控制手段,预防或许致使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流失,并采集有关食品及其材料样品。
2、立即停止销售可疑食物,保留好可疑食物,以供医疗检查查明所中之毒。
3、立即拨打医疗救治 120,祈求医疗救济,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工商和卫生行政等部门汇报。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拓展应对救援工作,贯彻贯彻各项应对手段;积极配合有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小组工作,根据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