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充分激起农民创业热情,我省颁布了《关于支持农民创业的推行建议》号文,并公布了多项支持农民创业的政策,让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可以创业、创造创业。
同时,《建议》还健全创业政策体系,设立农民创业投资基金,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给予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者组织就业的经营组织,与公司制农户、农业合作社,每个人最高低于10万元,总额一般低于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最高可发放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通过取消农民工外出务工证明,农民工可以在创业地享受支持农民创业的政策,打造了农村小本创业保障体系。拓展农民工返乡示范县建设,创建一批示范园区,培育一批返乡示范项目。每年确定一批农民创业示范区,给予50万奖励;每年评选出一批省级出色示范项目,并按规定分别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扶持资金。(曹睿杨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