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方法有望年底出炉 首套房认房还是认贷将明确  
  介绍:现在有关地方试点采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时,首套房贷款利息抵税以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为准,但最后标准仍需等有关方法明确。
  马上在北京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会听取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状况的报告。
  自从上个月初《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方法(征求建议稿)》(下称《方法》建议稿)结束公开征求建议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正在健全《方法》。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因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有关报告,提出具体修改建议,更好回话老百姓诉求。而2025年1月1日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要正式推行,需要按月预扣预缴,因此《方法》需要在12月底前颁布,让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法可依。
  上述《方法》颁布需要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通过。
  此前9月份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在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推行。因此财税专家常见预期年底前《方法》将颁布。
  个税是2025年减税的主力之一。除去综合所得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超额累进税率中的低档税率范围扩大以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也是个税减税的“大招”。
  依据《方法》建议稿,赡养老人扣除标准额为每年24000元(2000元每月)。子女教育和首套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继续教育按不相同种类别设了每年4800元或3600元两个不一样的标准。
  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城市类别设置三档不一样的扣除标准,分别为每年14400元、12000元和9600元。大病医疗支出依据实质支出来在税前扣除,但需要在最高60000元的限额内。
  在征求建议期间,不少业内人士表达了对加大大病医疗支出的扣除力度、细化住房贷款利息、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操作细节的期待。
  上海财政局巡视员袁白薇觉得,从征求建议稿来看,在表述上还可进一步明晰。譬如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条约中,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要愈加明确,包含首套住房贷款是认房还是认贷,不同城市首套房贷款怎么样概念等。
  第一财经记者多方获悉,在一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试点区域,首套房是指通过商业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且适用首套房贷利率。也就是说以银行首套房房贷利率用与否作为首套房界定的规范。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的确听说过类似的判断标准,如此做主如果出于实质操作方便。但因为现在《方法》还没最后确定,因此也会存在变数。
  施正文剖析,从申报来看,个人应该是首套房申报主体,而税务部门则负责事后核查,而核查的方法包含比对商业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也包含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施正文表示,按理来讲,个人为了改变住房条件,置换一套房,尽管在一些地方适用二套房房贷利率,但产权仍从产权来讲仍只有一套房,应该也算首套房。因此不可以仅通过首套房贷利率来判断是不是是首套房,银行和政府部门在首套房贷利率上断定价值取向上有差异。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以银行来审核是不是是首套房为准仍有意义,由于这涉及到银行的贷款,银行自然有主动性去审核此类贷款是不是符合首套的规范。首套房界定与具体的楼市调控政策也有关,假如首套界定愈加宽松,对于购房者的减税或抵税是有积极有哪些用途的。
  依据《方法》建议稿,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根据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能扣除。
  同时,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此前公开表示,围绕征求建议中社会公众对扣除范围、标准、征收管理等方面提出的具体建议,将更好地研究健全方法,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享遭到改革的红利。同时,依据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状况,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方法在实行过程中还将进行动态调整。
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