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8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策略制定与推行工作的指导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指出,鼓励学校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探索打造有关工作机制,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就进行登记和存储,计入个人学习账号,尝试学习成就的认定、积累与转换。
资料图:贵州电子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一名学生在参加制冷与空调设施与调试维护组别比赛。 中新社记者 贺俊怡 摄
《建议》指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定位,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的,明确学生的常识、能力和素质需要,保证培养规格。要重视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着力培养学生的革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进步能力。
《建议》明确,职业院校要严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将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英语等)、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等列为公共基础必学课程,并将物理、化学、中华出色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等课程列为必学课或限定选修课。
高等职业学校应当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军事课、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列为公共基础必学课程,并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中华出色传统文化、职业进步与就业指导、革新创业教育、信息技术、语文、数学、外语、健康教育、美育课程、职业素养等列为必学课或限定选修课。
《建议》提到,专业(技能)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的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质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重视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一般根据相应职业职位(群)的能力需要,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和若干门专业课程。
《建议》需要,院校应合理安排学时。三年制中职、高职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三年制中职总学时数高于30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三年制高职总学时数高于2500,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中、高职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率均应当不少于10%。一般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鼓励将学生获得的行业企业认同度高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学会的有关技术技能,按肯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
《建议》强调,积极推行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法,强化以育人为目的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可依据专业实质,集中或分阶段安排。推进职业院校建好使好各类实训基地,强化学生实习实训。统筹推进文化育人、实践育人、活动育人,广泛拓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结合专业实质组织毕业考试(考核),保证毕业需要的达成度,坚决杜绝“清考”行为。
《建议》指出,鼓励学校积极参与推行1+X证书规范试点,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需要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优化专业人才培养策略。同步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探索打造有关工作机制,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就进行登记和存储,计入个人学习账号,尝试学习成就的认定、积累与转换。
除此之外,《建议》还称,鼓励学校结合实质,制定体现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类别特征的专业人才培养策略。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独编班,在标准不降的首要条件下,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策略,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和多元教学模式。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专业,结合实质状况灵活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策略。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