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有效缓解疫情影响下创业人士生产经营困难的状况,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确保打折举措覆盖各类重点群体,最近,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明确有关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操作问题的公告》。
《公告》明确,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就业困难职员、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六类重点群体新签订借款协议(含续贷新发放)的自主创业担保贷款,其原需个人承担的利息全部免除。城镇登记失业职员、刑满释放职员、解决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职员、互联网商户、农村个人创业农民、其他合法个人创业职员等其他群体自主创业担保贷款,其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的50%予以免除。免除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向后计算低于12个月(含)。
除此之外,对符合免除条件的自主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一同创业)利息,不需要申请人或借款人另行提出申请,各地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机构依据申请人在系统中登记类别或核实职员名单,复核无误后按季拨付给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逐笔汇入借款人借款账户,真正达成“免审即享”。(侯艺松)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