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工程建设范围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住建部发文需要——
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
本报讯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促进建筑工人稳定就业,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统筹做好房子市政工程建设范围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需要。
《公告》提出,加大职业培训,提高建筑工人技能水平。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引导龙头建筑企业积极探索与高职院校合作办学、建设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等模式,将技能培训、实操练习、考核评价与现场施工有机结合;全方位推行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将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达标状况作为在建项目建筑市场及工程水平安全检查的要紧内容,推进施工现场配足配齐技能工人,保障工程水平安全。
《公告》明确,加大职位引导,促进建筑工人有序管理。要统筹房子市政工程建设范围行业特征和农民工个体差异等原因,针对建筑施工多为重体力劳动、对职员健康条件和身体情况需要较高等特征,强化职位引导,引导建筑企业越来越打造建筑工人用工分类管理规范;为不适合继续从事建筑活动的农民工提供符合市场需要、易学易用的培训信息,拓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引导其在环卫、物业等劳动强度低、安全风险小的范围就业,拓宽就业途径。
《公告》需要,加大纾困解难,增加建筑工人就业职位。严格落实阶段性缓缴农民工薪资保证金需要,提升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率,进一步减少建筑企业负担,促进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有效增加建筑工人就业职位,通过以工代赈帮助建筑工人就近务工达成就业增收。
《公告》同时强调,加大安全教育,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要督促建筑企业打造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的建筑工人,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配备符合行业准则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具备防护功能的劳动保护用品,持续改变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依法加大行业监管,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用好工程建设范围薪资专用账户、农民工薪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政策手段,保证农民工薪资支付,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记者时斓娜)
来源:工人日报